军团行军后的第十五天。
他们越过了省份的边境,正式进入了特兰尔省份。
特兰尔身份的信徒和军队在一年前的渗透中,被第九军团和血神信徒合力击溃,因此在战爭初期的教徒暴动中没有受到太大衝击。
但是隨后跟来的十万光明神教部队却让他们吃尽苦头。
驻守在该省份的第八军团和第二十五军团召集了大量民兵和辅助军团才勉强挡住他们的进攻,但是隨后又被规模更加庞大的进攻威胁。
这个省份是原明萨拉五省中最大的,常住人口在三十万的足足有三个,总人口更是近三百人。
现在,大城市已经丟了两个,人口丟了一半。
二十五军团损失惨重,第十八军团赶来支援,第九军团也是在这个背景下被请求出战的。
军团前哨。
斥候拉马尔骑著马沿著小路前进。
他是侦查部队的前锋,危险中的危险,可以说是整个部队中最先遇到敌人的单位。
同时,这种长期单人行动的人在挑选上也更加小心,信仰必须更加坚定,在用理智下支配自己的杀戮,明白克制是为了更大的杀戮。
在改编之后,这样的职位基本上都是被各个部队中的佼佼者担任。
拉马尔也不例外。
他举起望远镜,远远看见一个村落,那里看上去並不像是有战爭的样子。
於是立刻快马加鞭赶过去。
村子里的人都在劳作,拉马尔將马停在道路旁,下马询问。
“老乡,这里距离特希尔成还有多远?”
“特希尔?那可远了,还有至少五天路程,要是你这马够快,五天后就能赶到,要是半路遇到什么问题,那就十天也打不住!”
该死的,这个地方又大又空,大军团作战很容易补给中断。
拉马尔心里骂著,嘴上跟老农道谢,隨后翻身上马,准备回去匯报。
忽然,他停下来,看向另外一个方向。
“老乡,我听说这里最近在打仗,没打到这里吧?”
“这倒没有,我还听说第九军团要过来呢,也没见他们过来,不过他们不来也是好事,要是来了,血神的军队也得来。”
“您也知道血神?”
“怎么不知道呢?我们村里就有,那些小伙子什么都不懂就信上了,唉,现在的人啊,我跟你说,二百年前,我们人人都知道信仰的重要性,现在特拉尼王国来了,大家都不把信仰当回事,唉!”
听著老人家人心不古的感嘆,拉马尔留了个心眼,隨后立刻回去向自己的部队回报。
第三千人队千人长斯特拉班认真听了拉马尔的匯报,点点头。
“很好,我们今晚就在那个村庄过夜,拉马尔,劳烦你再去做一下侦查工作了。”
“荣幸至极!”
拉马尔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他不是本地人,是在当地参军之后,按照命令长途跋涉赶到军团驻地服役的。
而在加入之后,他很快就了解到这个军团的一个秘密,那就是这个军团实际上全都是血神的信徒。
这当然不符合规矩,但是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拉马尔是这样想的,如果能够通过这个信仰增强力量,在战场上儘可能地杀敌,那就是再好不过的。
於是,很自然地,他成为了血神的信徒,並且很快便在战斗的鲜血的流淌中感受到快乐。
他並不排除这种快乐。
战斗是人的本能,为了本能而快乐,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拉马尔越过村庄,向著自己先前注意到的地方赶过去。
那里飞起了一团飞鸟,就说明那边至少有不一般的动静,如果不提前排查的话,就可能是什么敌人的提前埋伏导致军团遭受重大损失。
拉马尔靠近可疑的区域,便让马儿安静下来。
有可能会发生战斗,自己现在是十人长级別战斗力,对付一般的小队还是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