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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第一氏族 > 章六一七 躺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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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六一七 躺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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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在松林镇拿起刀,在官衙里杀了官吏,李大头便彻底变了一个人。

        年少时一起在泥巴里打滚的左车儿,对他而言早不是头领、上官那么简单,而是成了他的精神寄托与指路明灯。

        誓死追随左车儿,为了反抗身为弱者的命运而战,就是李大头现在的人生方向。

        人们在很多时候需要激励自己,好让自己在面对各种挑战时,能够坚定人生方向,而自我激励的高阶方式,便是自我催眠。

        与寻常的自我激励不同,自我催眠能直接从精神上起作用,效果非凡。

        譬如说李大头,自从发自内心认为左车儿是英雄,是自己的明灯,要毫无保留不惜一切追随对方的背影后,胆小怯懦、自私自利的本性,竟然被完全改变。

        从松林镇到河北诸州,从河北诸州到燕平,这一路走来,李大头经历了大大小小十余战,好几回差点死在乱刀之下。

        每一回,他都是靠着不想跟不上左车儿的顽强斗志,与同伴的帮助活了下来。

        他成长很多,时至今日,已经是御气境修行者。

        虽然只是个初期,但无论见识、心性、智慧,尤其是自信,跟松林镇那个铁匠铺的小伙计、小师傅,已不可同日而语。

        对旁人而言,榜样的力量往往很大,而左车儿之于李大头,不只是榜样那么简单,而是近乎一种信仰。

        信仰的力量,大概是这世间最强的几种力量之一,无论这个信仰是理想还是人,亦或金钱神灵,起到的效果都是相同的。

        建立信仰的过程,本身就是自我催眠的过程。能自我催眠到产生坚定信仰的程度,便会对有关信仰的一切坚定不移,自动无视与信仰相悖的东西。

        所以信仰的对象并不重要,重要是的信仰本身。

        李大头的幸运之处,在于他信仰了一个对他对这个世界,都有利的对象。所以他的信仰是正确的,光明的,乃至伟大的。

        但不是所有人,都能从一开始,就找到这样的信仰。

        今日李大头休沐,到燕平来这么久,这是他第二次走上繁华市井,对他这个乡下土包子来说,哪怕如今的燕平堪称凋敝,也足够让他目眩神迷。

        跟几个同伴游玩大半日,吃了不少燕平小吃的李大头,在街头碰见了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那是一个看起来比他大了二十来岁的男子,高瘦的个字,身着布衣腰系麻绳,手里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装着萝卜青菜,正在悠闲的走路。

        “青青哥儿”

        李大头大步迎上去,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面容沧桑,看起来很疲惫又很轻松,但显得再普通不过的男子,竟是小时候那个惊才绝艳,被无数人称赞的邻家大哥。

        “你是大头”

        陈青停下脚步,先是迷惑的打量李大头几眼,而后恍然大悟,露出他乡遇故知的欣喜,“真是你这小子十年不见,没想到你竟然生得如此英武了”

        孩童时的记忆一幕幕涌上心头,李大头一时鼻酸,不知该说什么。

        陈青,年长李大头十岁,少时家境还算殷实,读过几年书,未到二十岁就有了秀才功名,而且在无人教导的情况下,自行开窍成就御气境。

        那时候的陈青,在年幼的李大头眼中,是太阳一般耀眼的存在。

        后来陈青家里发生变故,殷实之家一夜之间变得一贫如洗,在父亲病故后,为了养家,他不得不放弃科举,只身离开松林镇,前往州城打拼。

        陈青每次回松林镇,李大头都要去找他,知道对方在州城过得不错,每年都能挣好些银子。

        再往后,陈青告诉李大头,他要去燕平闯荡,出人头地光宗耀祖。

        李大头一直以为,以陈青的能力在燕平必能混出一片天地,在今日之前,偶尔想起对方,他都笃信对方已经腰缠万贯,妻妾成群了。

        孰料,今日相见,面前站着的,是一个面相比实际年龄苍老了十来岁,三十多岁的人,却看起来像是四十多岁,还布衣麻绳提着菜篮子的普通男人。

        这哪里有半点富贵可言

        偌大的一个燕平城,繁华织锦,机会无数,陈青就算不能大富大贵,也不至于活得这般窘迫吧

        李大头跟军中同伴告别,与陈青坐进了附近一家普通酒楼,故友相逢,李大头心情愉悦,正要点一大桌酒肉美食,却被陈青伸手阻止。

        “你我两人,三两个小菜就够了。若要肉食,这家的腌肉味道不错,除此之外,不必格外铺张;酒有梨花白,价格公道劲儿大,两坛子足够咱俩大醉一场。”

        陈青对酒楼的美食如数家珍,说话的时候格外从容闲适,没有半分虚荣心。

        李大头感慨万千。

        他记得陈青刚到州城打拼那几年,每次回松林镇,都是大包小包龙行虎步,说话声音极大举止极度豪迈,领居家都会送东西,且三句话不离吹嘘自己。

        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在外面混得有多好。

        谁要是质疑他赚的钱不够多,做的事没有前途,他就会跟人急眼。

        彼时,陈青带李大头到松林镇游玩,都是后者想要什么他都给对方买,掏出来的铜钱好似只是土疙瘩;到了饭铺里吃饭,必然点一大桌子菜,剩下许多吃不完的,还不准李大头大包带走,说丢不起这个人。

        而今,物是人非。

        两人闲聊之际,陈青听说李大头加入了反抗军,已有御气境修为,很是高兴,连干了三杯酒,说是为李大头骄傲。

        他骄傲的不是李大头出人头地了,而是因为对方是反抗军将士。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李大头问起陈青自个儿这些年的情况,后者感叹连连。

        “在咱们村,我算是最有出息的了,估计你们也都这么看我,觉得我活得光鲜亮丽,毕竟我那些年回去总是在吹捧自己,夸耀自己挣了多少银钱。

        “事实的确如此,但又不仅于此。

        “你知道的,我从小便是有志向,不怕吃苦,脑袋还算灵光,就想在大城池混出个人样来,不说什么腰缠万贯,至少得能在大城安家立业,娶妻生子富贵一生。

        “我运气不错,哪怕是到了燕平这天下首屈一指的繁华之地,凭着秀才的身份,御气境的修为,也很快站稳脚跟,数年后,每月能挣一百多两银子。

        “一百多两银子,很多了吧放在松林镇,那还不是人上人可在燕平,这点银子根本不够用。

        “我自己租了房子住,每月租金十多两,别以为是什么宅院,就一个普通院子里的一间厢房而已,床榻、桌椅、衣柜之外,连个打滚的地方都没有。

        “京师米贵,我都不吃瓜果,也不敢放开肚皮吃肉,就这样,一个月也得十来两银子。各种其它杂物花费,还得十两银子。

        “就更不必说衣衫鞋子了,我都是两三套衣服换,不敢买多的。可每到冬日,燕平严寒,取暖之物不可少。这些加在一起,每月差不多又是十两。

        “不管怎么说,一月下来省吃俭用,存上五六十两不成问题。正因如此,我才敢在燕平呆下去。

        “虽然很累,每日天不亮就起,要走很远的路去干活,快到子时了才回来,一个月也没个几天休沐,而且每逢休沐,都累得只想躺着,很少有心思出去玩乐,但我依然坚持了下来。

        “不为别的,就为成为燕平人,就为活出个人样来,为了心中的志向。”

        说到这,陈青跟李大头碰了一杯,将酒杯里的酒喝得一点不剩,也一滴都没有洒落,“精致”到了极点。

        陈青苦笑一声,接着道:“但你以为累死累活,辛苦自己省吃俭用,每个月攒下的这六十两银子,就是你自己的了吗

        “不,不是的。

        “前些年我娶妻,也不知道这燕平的风俗是怎么回事,女方不带嫁妆就算了,还要男方出彩礼,而且要很多,开口就是四千两。

        “四千两啊我不吃不喝得多少年,才能攒够这四千两

        “也算我命好,后来找到了一个只要一千两的。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不是,这才刚刚开始。

        “成亲了得有房子住吧不能再租房。可你知道最差的房子要多少钱说出来吓死你,一万五千两起步我想骂人你知道吗这是给人住的房子吗

        “给神的吧

        “但没办法,想要成为燕平人,就得如此。最后我找了钱庄借贷,可以每月一付,这样就又被钱庄吸了一大口血,利息贵得都够再买小半个房子了

        “往后三十年,我都得为这个房子拼死拼活。”

        陈青给自己倒满酒,又给李大头满上,两人一饮而尽。

        这时候,李大头额头上已经开始冒汗,看样子是给陈青描述的现实吓得不轻。

        陈青接着道:“这就结束了不,仍是刚刚开始。

        “成了亲有了孩子,就得给孩子找好的私塾,拜师得拜好的先生,要不然孩子往后不成器,怎么挣钱养活自己

        “找到了好的先生就完了没有。说到底,你得让孩子成器,那还不得请课外先生给他额外教授功课

        “你知道这有多贵吗”

        李大头终于忍不住,吸着凉气道:“为什么要请先生额外教授功课你混到现在这种高度,小时候不过是在乡下读了几年书,后来不都是自己努力”

        陈青毫不客气的打断了他:“别人家都请,你请不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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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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