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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惜花剑 > 第860章 丧家之犬,白夜追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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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0章 丧家之犬,白夜追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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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60章丧家之犬,白夜追凶

        阿秀感受着贯通百体四肢之间的灵炁,以小丹内视,照耀于虚无朗净之境,随意御使周遭灵炁,稍一动念,便将清风凝于周遭,托起双脚,悬于半空。

        “「御风咒」!”江嫣恨得快要咬碎了后槽牙。

        当初她第一次出门游历时,身上就揣了两张符咒,《御风咒》和《金刚咒》,小心翼翼不舍得用,心疼得跟传家宝似的,结果这小丫头随手一挥就是《御风咒》?

        你让堂堂江大女侠的面子往哪搁?

        清风环绕中,阿秀惊喜地打量自己纤白的手掌:“我突破到「至尊」境五阶了!”

        玄黄天下的第十境「至尊」境五阶,相当于云梦天下的五阶「洗髓」圆满和五阶「结丹」圆满。

        而在此之前,阿秀不过是第九境「小宗师境」二阶,一下相当于跨越了一个大境界、八个小境界,可谓是一步登天。

        如果放在玄黄天下,第十境「至尊」大圆满境界的强者足以开宗立派,做一方掌门,仅次于六大宗师,在大宗师以下遇到谁都能碰一碰。

        阿秀从一個好吃懒做的花瓶一下突破到这种境界,由不得她不喜笑颜开。

        “好厉害!这就是仙界吗?”

        江嫣酸溜溜地道:“对对对,我们仙界就是这么厉害!”

        她感受着阿秀身上的另一股神意波动,忽然也明白过来——阿秀其实是沾了地藏位格的光。

        并非是阿秀的天资有多么厉害,而是因为她从玄黄天下带来了地藏神位,相当于是窃取了玄黄天下的法则碎片来奉养云梦天下的神道法则,所以云梦天下也给予了她相应的回馈。

        这就是“大公无私”的天道!

        每一座天下,其实都觊觎着别家的好东西!

        不同于气运加身的天之骄子,天道赐予的这种回馈也是一次性的,除非阿秀下次又从别处偷来点什么,才能继续得到好运。

        想通了这一点,江嫣也不酸了,又摆起了仙人的架子,矜持地道:“没见过世面的土丫头,这样就把你唬住了?走,我带你去见识见识真正的好东西!”

        御风而行,很快下了山,片刻就掠出数十里地。

        官道上不时有路过的行人,望着飘然遁空远去的阿秀,纷纷以为自己看见了仙女,甚至有人对着阿秀的背影跪倒膜拜。

        阿秀回头瞥了一眼,咯咯笑道:“仙界的人真有意思,怎么还拜我这个外来神仙?”

        江嫣道:“仙界也有凡夫俗子,他们见到神仙就拜,不管你是本土的还是外来的,反正拜一拜又不吃亏。”

        阿秀道:“既然这样,我们也照当地的规矩来吧,前面就有座庙,我过去拜一拜吧。”

        她降下风团,两脚落于实地,正要往不远处的庙宇走去,忽然发现自己僵在原地,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

        ——江嫣重新夺回了身体的掌控权。

        “怎么了?”阿秀疑惑地问。

        江嫣望着那座掩映在竹木之中的幽静古寺,冷冷地道:“你不是问过我,仙界有什么规矩吗?我现在告诉你,第一条规矩,就是不要靠近浮屠庙!”

        “为什么?”

        “因为佛主的脾气不好。”

        “仙界的佛主也不是好东西?”

        江嫣吐出一口气:“还记得神锄大侠飞升时引来的从天而降的那一掌吗?”

        “当然记得!一辈子也忘不了!”阿秀打了个寒噤。

        当时虽然是江嫣占据身躯,但阿秀也同样身临其境地看到了那个巨大恐怖的佛掌,亲眼看到了长生镇被夷为平地的一幕。

        那塞天充地,湮灭万物,挟裹着万道雷光,宛如末日降临,势欲将世界毁灭的一掌,至今仍是阿秀挥之不去的噩梦。

        江嫣淡淡地道:“只要你靠近浮屠庙,就要随时准备迎接那一掌。”

        阿秀抽一口凉气:“仙界真是太可怕了!”

        古道边,破旧的茶铺坐满了客人。

        来来往往的行脚商,在这里歇脚的同时,也在胡吹海侃着,交换着天南海北的见闻。

        “听说了吗,新登基的皇帝陛下是个女人!”

        “真的假的?女人怎么能当皇帝呢?成何体统!”

        “可不是嘛,那么多皇子皇孙,就没一个争气的!”

        “嘘,这话可不能让女皇陛下听见了……”

        “听说惜花公子把卫家的老祖宗打死了……”

        “惜花公子不是只对女人感兴趣吗,怎么连老头也打?”

        “好像是那老头讹他钱……”

        “这下祸事了!卫家不会善罢甘休!”

        “打死个老头算什么,惜花公子怕过谁?当年就连先帝的皇后娘娘,当今女皇的生母太后,还不是在佛堂……”

        “你记混了吧,佛堂里的那位是画眉姑娘!”

        一碗热汤下肚,仿佛浑身的疲惫都轻了几分。

        许远山捂着茶碗,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赶了三天的路,脚都磨破皮了!俺老许这辈子就没受过这种委屈!”

        许远山哀声叹气。

        几日之前,他还是白露城万人之上的大权臣,高高在上,大权在握,享不尽的富贵荣华,孰料一夜之间就被打回原形,不但没了富贵,甚至连个歇脚处都找不到,还被那位惜花公子追杀,惶惶如丧家之犬,四处逃窜。

        真后悔啊!

        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听阿星的,走上了这条绝路……

        许远山瞥了一眼旁边的白飞霜,没把这种话说出口。

        白飞霜抚摸着微微隆起的小腹,淡笑道:“为了咱们的孩子,这点委屈就忍着吧。”

        许远山叹道:“当然,都是为了孩子,要不然,我就回去跟那位爷拼命了。”

        白飞霜笑了笑,没说话。她当然知道,这位跛脚老秀才根本不可能有那个胆量,敢去跟惜花公子拼命。

        许远山忧心忡忡地道:“不知道那位爷现在追到哪儿了。”

        白飞霜安慰道:“没那么快的。咱们几百号人,除了充当诱饵的地字百人队之外,其他人分作三十六组,各选路线分散撤退。就算那位爷勇猛无敌,但要想从这三十六组里面找出我们来,无异于大海捞针。何况咱们又都做了伪装,就算他站在我们面前,都未必能认出来。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许远山刚刚点头,冷不丁从旁边传来一声叹息:“我刚刚接到消息,地字百人队已经全军覆没了。”

        说话的是左手边的丁纶。他作为红缨猎团的三团长,原本是个玉树临风的美男子,此时却打扮得平平无奇,还故意佝偻着背,看上去像个小老头。

        许远山听了这种噩耗,几乎跳起来老高:“什么时候?那位爷是不是追过来了?”

        “别急。”白飞霜按住许远山的手掌,“地字百人队本来就是诱饵,他们已经拖了那位爷很长一段时间,圆满完成了任务。一切都在计划之中。”

        “是是是,还是阿星你算得准。”许远山虽然附和着白飞霜的话,却有些坐立不安,“我们还是快些动身吧,我总觉得这里阴气有点重。”

        “不急,在这种节骨眼上,你跑得越快,就死得越快。”白飞霜指了指桌上的茶碗,“茶快凉了,先喝茶。”

        “好,喝茶。”许远山端起茶碗,一饮而尽。

        白飞霜转向丁纶:“老丁,你怎么还跟那些兄弟有联系,不是说好了各走各路吗?”

        丁纶淡淡地道:“那些老兄弟放心不下我,仙雀也认得我的气息,就把消息传过来了。”

        白飞霜皱紧眉头:“这样下去,很可能会暴露我们的行踪。”

        丁纶道:“别只顾着说我,你自己的打扮不也很张扬吗?”他指了指四周,“大家都在看着你,你自己没注意到吗?”

        白飞霜当然注意到了,自从她进入这个茶铺开始,店里的男人都在或明或暗地注视着她。

        其实她已经改头换面,尽量遮掩了丽色,但在这些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眼中仍是十里八村难得一见的美女。尤其是小腹隆起,略带孕象,在很多人看来,更是个风韵妩媚的美妇,甚至比一些少女更加引人注目。

        柜台边上一个六七岁的胖女孩,手里拿着纸风车,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白飞霜,完全被这个漂亮姐姐吸引住了。

        白飞霜朝胖女孩招了招手,胖女孩立即高兴地跑过来,往白飞霜的身上爬。

        “姐姐,你好漂亮啊!”

        白飞霜给她喂了一块点心,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囡囡长大了也一定很漂亮!”

        “真的吗?我能像姐姐一样漂亮吗?”胖女孩一瞬不瞬地盯着白飞霜,好像看到了自己长大后的样子,要把这样的美貌深深记在心里。

        许远山给胖女孩手里塞了一块点心:“好了好了,一边玩去吧。”

        小女孩对这个瘸腿秀才就没那么客气了,咧嘴做了个鬼脸,赖在白飞霜身上不肯离开。

        丁纶微笑道:“小孩子都喜欢漂亮的东西。”

        许远山道:“阿星又不是东西。”

        白飞霜嗔怪地白了他一眼:“会不会说话呢?”

        这一嗔的风情,让许多偷窥的男人再也挪不开眼睛。

        白飞霜压低了嗓音:“这些人的眼睛看到了太多东西,很有可能会暴露我的行踪。”

        丁纶的脸色微微一沉:“你的意思是……动静会不会太大?”

        “不会,现在到处都有兵匪作乱,很常见的。”

        丁纶沉默片刻,点了点头:“我来动手,你守住门口,切勿走脱一人。”

        白飞霜腿上的小女孩一边吃点心一边傻笑,可能正在畅想自己长大后的模样,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永远来不及长大了。

        江晨隔老远就闻到了血腥味。

        他的脚步惊走乌鸦和野狗,映入眼帘的惨烈景象让他也吃了一惊,快步入茶铺内,看着横七竖八的尸体,紧紧皱起眉头。

        “茶铺遭强盗洗劫了?一个活口也没留?”

        但他看到角落里一位女子的尸体,立即否决了这个猜测。

        这名女子的容貌颇为艳丽,衣衫也还算整齐,虽然说起来有些残酷,但如果是遭遇强盗的话,这女子的下场或许会比现在更凄惨。

        凶手不是为色,那么是为财?

        江晨在茶铺里转了一圈,也否决了这种可能。

        柜台里的碎银和铜钱仍整整齐齐地堆叠着,没有翻动过的迹象。

        柜台下躺着一个小女孩,表情恐惧,胖乎乎的小手死死捏着纸风车,眼睛睁得老大,眼眸已经失去了光泽。

        江晨长长叹了口气,伸手为小女孩合上眼皮。

        他闭上眼睛,循着虚空中白色粉尘痕迹的指引,走到一具伏地而倒的尸体之前,将这具尸体翻了个身。

        尸体长着一张平平无奇的面孔,但江晨的手按在他身上,便感受到了此人生前未曾散尽的强劲血气。

        皮膜坚韧如老树,筋膜强劲如弓弦,骨骼坚硬如钢铁,骨髓如霜,内脏稳固……甚至连身下流出来的血液,色泽也更为沉重,与其他死者的血液泾渭分明。

        ——此人至少是一名六阶「搬血」级数的武者!

        这样的高手,当然不会被区区强盗杀死。他真正的死因,是头顶的一个小孔,刺入了他囟门裂缝处,击碎了他的意识。

        四阶「淬骨」之时,未能将颅骨淬炼圆满,即便后来突飞猛进,却也成为了一个致命的弱点。此人若是死后有灵,不知会不会悔不当初。

        “丁纶?”江晨道出了此人的名字。

        逃走的红缨猎手之中,也只有三团长丁纶具备这样强悍的体魄。

        江晨曾与丁纶见过一面,那时候的丁纶并非长这样,而是个丰神俊朗的美男子。不过,也许是为了逃命,白飞霜为他改换了面貌,想以此迷惑江晨,却也导致他死的时候还顶着一张平平无奇的面孔。

        周围并无太多打斗的痕迹,想必丁纶死得极为突然,要么是遭了暗算,要么是凶手的修为远高于丁纶,能够一瞬间将丁纶秒杀。

        江晨更倾向于前者。

        凶手应该也是红缨猎团的人,只有白飞霜有这个能力,她是练气七阶「吞日」境界,与丁纶相差仿佛,若是蓄意偷袭,完全能做到一击必杀。

        干掉丁纶后,再杀死所有目击者,将茶铺上下尽数灭口,斩断所有线索,飘然远遁。

        “白姑娘,我小瞧你了。”江晨喃喃地道,“以你的心机和手段,在红缨猎团居然连个团长都没混上,真是屈才了!”

        可惜的是,白飞霜纵然再聪明,可也想不到江晨的神通比她更为玄妙莫测。只要留下了因果,就注定要承受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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