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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种菜骷髅的异域开荒 > 第一百五十章 第一次神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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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第一次神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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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息深渊的巫妖地下城,不死神殿。

        亡灵之火前,欧克虔诚的跪在那里,额头贴地,双手摊开,掌心朝上,嘴里喃喃的祷告着。

        亡灵之火就像被鼓风机吹着一样,火苗窜起一米高,宛如一个大型的灶台。

        如今的不死神殿,已经彻底大变样了,支柱,拱门,栅栏,地砖,所有原本属于神殿的一切,如今都焕然一新。

        它们都是那种有能量就会自动修复的类型,当亡灵之火吸收的魂焰足够多,溢出的一些零碎的能量,就足以修复这座神殿。

        每当欧克祷告的时候,白银骷髅都会默默的走到欧克的身侧,信仰元力在它,欧克,亡灵之火三者之间激荡,形成了最简单的网络结构灵魂网络,最后投送到遥远的安格身上。文網

        这个过程,每个节点都是受益的,白银骷髅的身上骨骼疏松的地方,已经被安息之液给修复,如今骨骼更是从银转向金,某些斑驳的地方,换个角度一看,能看到泛着金色的光泽。

        白银骷髅,正朝着黄金骷髅转变。

        欧克的变化看上去不明显,但是当他挺起腰,就能看到后背结实的肌肉和宽厚的肩膀,他才十几岁,还没成年,底子已经非常好了。

        神术,是世界上最容易获取,但又是最难获取的力量,说它容易获取,是因为,只要得到神的眷顾和青睐,就能迅速成为一个强大的神术师。

        然而,它又是最讲天赋,意志和信念的力量。

        有人祈祷祭拜一辈子,只不过是信众,连信徒都称不上,但是有些人,小小年纪就得到神恩眷顾,召唤圣灵附体,比如丽莎这样的圣女。

        只要神恩眷顾,短短一两年,就可以从一个普通人,成为神在人间的代言人,神的使者,神的躯壳。

        欧克从信奉安格那一天开始,就是一个让奈格里斯都忌妒的狂信徒,如今,将近两年过去了,他仍然是曾经的那个狂信徒,只是对神的意志,他有了更深入的体会。

        他比丽莎幸运,丽莎当年成为圣女的时候,神的意志,要她爱世人,洒荣光,收税,牺牲,消灭异教徒,净化异端,列出来可能有两三页纸这么多。

        欧克所感受到神的意志,只有两样:种东西,吃。

        所以秉持着神的意志,欧克努力的在神殿所能扩充的范围种上圣菇,然后给奉献魂焰的信徒对应的粮食。

        随着世界中转站的启用,越来越多的地下城居民搬迁到中转站,迁走的居民毫不意外的把他们的房屋捐献给神殿。

        然而,安格的等价交换原则,也深入欧克的心,坚持要给等价的粮食,基本就是几袋粮食,因为神殿附近的房子不值钱。

        扩大了地盘,自然也扩大了种植区,欧克除了祷告外,另一个任务就是净化圣水,随着他对神力运用越来越熟练,净化的圣水不但能足够种植区的扩张,还有多余的向信徒提供。

        现在,人们已经习惯了腹痛腹泄,跌打损伤,心绪不宁,头晕眼花,婚丧嫁娶,都来神殿转一转。

        当然,婚丧嫁娶不关欧克的事,丽莎把之前卢瑟送过来的那两个女牧师中,没死的那位,进行了深入的思想改造。

        也不知道她怎么弄的,现在那位神圣牧师,对不死神殿忠心耿耿,而且处理日常事务得心应手,比欧克利索多了。

        女牧师什么都愿意处理,唯一不肯处理的,是管理不死生物,因为那些骷髅僵尸里,有一位身穿牧师服饰,皮肤韧化干瘪,丑陋不堪的僵尸,是她曾经的同伴。

        或许,这也是她对神殿忠心耿耿的原因之一吧。

        欧克缓缓的挺起身来,身上的灵魂能量压抑不住,化成火焰冒出了体外,把他裹成一个火人,过了好半晌,灵魂火焰才熄去。

        白银骷髅或许不该叫白银骷髅了,因为它已经在向黄金骷髅转化,不过欧克一直叫它另一个名字骨祭司大人。

        白银骷髅默默转身走开,没多久,空旷的神殿又回响起扫帚的刷刷声。

        “骨祭司大人真是坚毅啊,听说它坚持打扫已经一千多年了,它有比黑晶还坚固的信念,我要向它学习。”欧克感慨着:“听说安格大人也是,坚持种菜一千年,最终成为不死之神的。”

        如果奈格里斯听到他的话,估计会恨不得往他脑袋里灌水洗洗,安格才是不是因为坚持种菜一千年才成神的,他是因为捡了幸运女神的骨头,才会捡到不死神格。

        就在这时,欧克突然感到一阵心悸,一个威严的声音在他心里响起:“吃苗杀掉赫墨尔托斯。”

        “这这是神谕吗赫墨尔托斯是谁”欧克身上腾的冒起了熊熊的灵魂火焰,有些诧异的喃喃自语。

        随着他的喃喃,身后空处突然裂开一个洞,白银骷髅扛着扫帚从里面钻出来,有些茫然的歪歪头,看看欧克,又看看身后正在消失的召唤通道。

        “你,召唤,我”白银骷髅竟然罕见的说了一句话。

        欧克也有些茫然:“好好像是。”

        希望绿洲,丽莎正用净颜术给莎菲亚做嫩肤呢,猛的侧耳倾听,喃喃道:“杀掉赫墨尔托斯是谁”

        没过多久,紫骸扛着大棒子,拖着闪电,风风火火的闯进来,用那跟旱雷般的声量问到:“丽莎,赫墨尔托斯是谁我这就去砸扁他”

        几千里之外,银币吃力的把一箱金币搬进库房,堆到一排金币箱上,嫌充的说到:“太重了,早知道换魔晶了。”

        安格的声音闪过他的灵魂,让他精神一振,爬起来就往外跑去。

        沿途全是光明教会风格的建筑,这里赫然是教会的一座城市,里里外外都有光明教会的力量在守卫,银币这个巫妖就这样大摇大摆的穿行的牧师祭司圣骑士之间,认识他的人甚至恭敬的向他施礼,因为他可是大主教身边的红人。

        一路畅通无阻的找到安东尼,银币急切的问到:“你听到了吗神喻,安格大人可是第一次发布神谕,这个赫墨尔托斯,是谁”

        安东尼皱着眉头:“我听到了,这个赫墨尔托斯,可是个麻烦家伙啊。”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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