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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新顺1730 > 第一六七章 拼命是错的、挣钱是对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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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七章 拼命是错的、挣钱是对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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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以上这些原因外,贵格会成员迎接大顺军队,还有个挺别扭的宗教因素,或者说挺叫人哭笑不得的因素。

        是的,就是哭笑不得。

        宾夕法尼亚的建立,是一群贵格会教徒,相信一件事:他们可以建立一个宗教宽容、各种不同的教派和平地生活在一起的神圣之地。

        这是基督教史上很出名的神圣实验。

        贵格会反对任何形式的战争,包括服兵役。后世他们也不服兵役,宁肯拒绝服兵役蹲监狱,也不服兵役。

        挺奇葩的,唯一一个和印第安人真的和平相处的教派,和印第安人盟誓和平,并且居然把印第安人当人看。

        然后,实验了不到八年,就失败了。

        不同教派的人之间,脑浆子差点没打出来。

        失败的原因也很有趣:

        因为贵格会反对暴力,所以他们拒绝拿武器,甚至当民兵也不当。

        因为他们要做神圣实验,所以不同教派的、哪怕是烧过他们的教派的人,也能在这里享受平等的权利。

        因为他们不拿武器,其余教派的人拿武器。

        这要是不失败,反倒奇怪。

        只能说,贵格会到处被屠,不是没原因的在英格兰被屠、在威尔士被屠、在波士顿被屠、在马萨诸塞被强制征收“异端丁税”等,不拿枪有啥办法

        两千年前墨翟都知道,要爱与和平手里得有暴力组织,不然哪来的和平

        枪杆子都没有,就敢做“各教派和平相处”的神圣实验

        故而,贵格会的神圣实验失败后,这帮贵格会教徒,仍旧念念不忘。

        就听说在大顺,儒教徒、道教徒、之前的天主教徒、佛教徒、不信教的居然能他妈在一起生活

        不但在一起生活,竟然还超过了八年

        而且居然没有把脑浆子打出来

        这是怎么做到的

        就感觉有点不可思议,不可想象,觉得不可能存在。

        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事

        怎么可能那么大一个国家,居然没有天天因为信仰问题互相烧

        不说异教,儒教内部也得有不同派别吧这些不同派别,难道不互相屠杀

        这,也是贵格会教徒并不以暴力反对大顺登陆的重要原因,甚至登陆后不久就有贵格会的女传教士来到军营,想要见一见大顺的军官。

        贵格会这群人,只是在烧人、审判这种事上,不那么魔怔。

        但并不说他们不魔怔,相反他们在烧人、审判之外的事上,相当魔怔。

        两种魔怔。

        比如贵格会早期的传教士玛丽。

        她在都信基督的马萨诸塞,被人扒了衣服、差点饿死、身体检查、被驱逐,差么点死了。

        她在异教徒的君士坦丁堡,虽信仰不同,但却受到款待,苏丹派兵护送她回国,她拒绝了,独自溜达回国,全程无险。

        很黑色幽默之外,也足见这两种都是魔怔。

        清教徒的魔怔,是爱烧人、爱屠杀、爱审判。

        贵格会要是不魔怔,能孤身去君士坦丁堡,找奥斯曼苏丹谈谈信仰,希望苏丹改信

        在这种魔怔下,听到一个各教派和平共处、而不是全国性的异端异教大屠杀的国家居然真的存在,而且登陆了威明顿,她们也是真的忍不住要来欢迎一下。

        只不过,很显然,大顺这边绝不可能允许这些传教士进入军营。

        在军营外观察了几天后,这些贵格会教徒惊奇地发现,这些大顺的士兵有着非常的好的军纪。

        相对于此时的欧洲军队,尤其是被富兰克林吐槽说连“侵略者法国都不如的”英国军队,大顺登陆部队的军纪,更是好的不得了。

        大顺的这些精锐部队,是发足额军饷的

        此时能够足额发饷、且有退伍授田保证的军队,可能独此一份。别看普鲁士军歌吹得震天响,“法王头油充军饷、哪像我们月月清”,实则听听就是,别信。

        既是发足额饷,最起码,不至于跟英军似的,在北美驻扎的时候扛活,卷的工资下降,卷出来城市市民的厌恶情绪:原本干一天活能挣二十斤棒子面,这帮龙虾兵一来,一天十斤棒子面就肯干,这谁受得了。

        大顺的士兵一来不扰民这倒不是他们素质多高,而是进入一群魔怔人的家里住,担心半夜死了都不知道咋死的。再说本来野战部队也是有扎营纪律的。

        二来也不和当地干活的抢活干,卷的工资降低。

        三来这里的物资很丰富,真的是拿着现金白银,多少商人排着队往这边卖粮食。

        这就更加助长了贵格会的好奇。

        贵格会和宾家族关系密切,鉴于大顺这边禁止传教士,尤其是女传教士进入军营,所以贵格会希望宾家族的继承人约翰宾,能够帮着传个话。

        约翰宾作为这里的地主,真正的地主,他家的地有12万平方公里,整个宾夕法尼亚都是以他们家族的姓氏命名的。

        大顺这边登陆宾夕法尼亚,约翰宾也不可能不出面,来和大顺这边谈事。

        宾家族的人,整体上,道德上讲,是个好人。至少相对于那些清教徒疯子、蓄奴狂人,算是个道德意义上的好人。

        宾夕法尼亚是他们家的地产,和印第安人也算是相对而言比较和平,宗教上也没那么魔怔,算得上北美殖民地的一股清流,竟然没怎么烧过人不说,甚至天主教徒和犹太人也能在宾夕法尼亚生活。

        这年月,不烧人,就算是好人了。

        而后来美革时代,宾家族的境遇,也算是十三州独立“为数不多的进步性”的体现:

        他家的1亿6200万亩土地的地产,全部充公,收归国有。因为比较配合,所以算是开明地主,给了13万英镑的补偿,不像是其余亲英派一样不但不给钱没收而且枪毙。

        这就是进步,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了障碍。

        其反封建性质,主要体现在废除“退租费”上其封建性质类似除夜权。

        比如说,这块地产是我的,我租给你,你只是租户。而根据封建法权,我有权在我的土地上狩猎虽然一般来说我不会闲的没事干非跑你的麦地里打猎,但我在我的地产上狩猎,是我的合法权利。我可以不做,但不代表我就没这个权利。

        当然,合的是封建法。

        所以,作为佃户的你,得给我交钱,从而从我这购买诸如“狩猎权”之类的权益。

        这和除夜权差不多,我未必要睡佃户的媳妇,但是我有权去睡。我可以不睡,但佃户得为我的这个特权付钱好让我不去睡。

        在法理上,恶臭的封建味儿太浓。

        所以北美革命期间,没收宾家族的地产,取消封建退租,绝对的反封建的大进步。

        这一点无可置疑。

        包括走私贩子、没收地主财产、取消长子继承制、取消封建法权这些都是其进步性。

        而这种进步性、以及法国启蒙运动的影响,都使得约翰宾做出了迎接大顺军队的决定。他已经意识到了危机正在酝酿,并且可能有些事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如果不能避免,最好还是选择妥协,多换一点利益。

        历史大势,浩浩荡荡,明眼人在这个时代,都能看清楚有些东西已经不可控制。

        法国启蒙运动的火焰,源于欧洲宗教入脑。也恰恰是因为宗教入脑,使得他们这些反宗教的启蒙运动,又在不自觉中借用了宗教的经院哲学衍生出的天赋、人、自由的意志等等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在此时的大顺,卵用没有,因为大顺这边又不信上帝的那一套东西,也并不耽误历朝历代造反、均田。

        而这些东西,在欧美,是能让统治阶级,尤其是约翰宾这样家族拥有12万平方公里土地产权的地主,心惊胆战的。

        一旦大顺和法国卡住西部边界,没法对外扩张获取土地,那就只能对内分地了。

        现在富兰克林在伦敦,主要就忙两件事:一个是希望允许印纸币;另一个就是想让宾夕法尼亚从私有业主殖民地,一步到位转为王家殖民地。

        富兰克林是承认主权在国王的,所以转为王家殖民地后,等于土地所有权转为了主权国有,亦即通过和平的方式完成国有化。

        这里的弯弯绕很复杂。

        如果主权归议会,那么北美十三州就是英国的附属,议会是英国那群人控制的;只有主权归国王,北美才能和英格兰在法理上平起平坐。

        约翰宾作为卷入宾夕法尼亚土地所有权之争的关键人物,毕竟他是家族继承人嘛,对于大顺军队的到来,充满了矛盾的感情。

        里面的事,很麻烦。

        而宾夕法尼亚的大业主,宾家族,主动欢迎大顺军队登陆,也正是因为这里面的麻烦。

        用非常粗略、或者说“庸俗”的话来讲。

        对外扩张,大资本吃肉,小资产喝汤,吃肉喝汤啃骨头。

        不对外扩张,先来的地主,尤其是像宾家族这样动辄几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主,可能要被挂路灯。

        大致且粗略来讲,大致就是这么个“庸俗”的事。

        约翰宾曾经是个乐无边的少年,叛逆地违背了父母的意愿,追寻爱情,不惜和父母闹掰,娶了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女孩。即便家族里一直提醒他,这个女孩可能只是为了分家产,但他确信这是爱情。

        然后,成长了一番,在巨大的呃,确实挺巨大的,他和堂兄的要继承的家产是12万平方公里巨大的家产的提醒下,他和那个女孩离婚了。

        亦算是和自己过去中二的、年轻的、激情的、青春的自己,做了个告别和分离。

        过去那个年轻的自己,死了。

        现在这个“成熟”的自己,才是自己。

        于是,现在渐渐明白该如何争取利益的他,在家族都在伦敦的此时此刻,果断地做出了决定,迎接大顺的军队登陆,争取更多的、更有利于自己的利益和战后条款。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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