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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最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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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华,实在是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他们怎么会哎呀,这事儿赖我,那天晚上我在台上找你,你已经走了,他俩可能就因为这个,其实没什么的,你别跟他们计较,等我回去,会说他们的”

        “哈哈哈,没事儿,顶多算点误会,说什么说,没事儿,过去了”

        当天晚上,安小菁的电话就打进来了。

        大约是陆铭觉得事情不能瞒着安小菁,所以告诉她了反正结算完回去的时候,刚坐进车里,管玉兰就当着徐正华的面,给陆铭打了电话,然后才算是闹明白安小菁的爸妈到底是为什么翻脸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她爸妈自己说的。

        无所谓了,不值得一问。

        直接哈哈一笑,一笔带过就好。

        未必要继续合作,但肯定是不必结仇。

        安小菁的爸妈怎么样,其实没多大关系,安小菁是个明白人就好。

        手握七十万巨款原本存款七万多,今天结算回来的69万多,要支给管玉兰小七万,剩下62万出头,两边相加,差三千多不到七十万徐正华并没有轻举妄动,让管玉兰开着车子,载他到附近的银行,去把支票兑现,存进自己的户头,然后再把属于管玉兰的那一份开支票给她,随后就回了学校。

        该吃吃该喝喝,晚上照样听着唱片看报纸。

        两个世界时间不同,发展不同,人文背景不同,甚至连社会制度都不同,不多看看报纸的话,一个二十岁的脑子里几乎没有什么真正的社会认知和概念的人,就算怀揣一笔巨款,想花都花不到正地方。

        未来的财富,就藏在这些报纸和杂志里。

        “爸,这边”

        5月1号上午,周六,徐正华跑到火车站,接到了自己这辈子的老爸。

        他们一大队人,戴着”必胜”的抹额,还没出通道,就已经打起了“金冠加油”的旗帜,带着一股子狂热与奔放的气息。

        “哈哈,正华,票呢”

        徐正华跟几个眼熟的叔伯打着招呼,他们都是老爸多年的老朋友了,顺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精美的票柬,递过去。

        徐爸爸今天的心情明显异常的好。

        估计也是因为儿子居然真的帮忙买到了票,让他在一帮朋友面前很有面子。

        “我妈叮嘱你了没不要喝酒,更不要跟人打架”

        “哈哈,放心吧儿子,老子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多还用你教我”

        他一如既往的风格狂放加大大咧咧,打开票柬,掏出来,却顿时愣住,“就一张”

        票是当初陈邦道亲自送过去的,徐正华当时只是收下了,看都没看,也是刚才等人无聊,才掏出来看了下,最初也愣了一下。

        “你再看看”

        徐爸爸低头仔细一看,顿时瞪大了眼睛,“沃日贵宾包厢”

        “是最大的包厢,能坐20个人一起看”

        徐正华露出一个装逼的淡淡笑容。

        “多少钱”

        “让朋友帮忙弄的,没花钱,欠了点人情。”

        “哈哈哈”徐爸爸回头,扬了扬手里的票,“老子就说我儿子一定能搞到,结果呢,看看,看看,还是他妈的贵宾包厢告诉老子,你们这帮狗日的这辈子看球到现在,坐过包厢吗哈哈哈”

        显然,他只听见那句“没花钱”了。

        徐正华勉强保持住笑容。

        刚才看见票,他就找地方特意给管玉兰打电话,问了一声,这包厢的票如果要买,得八九千块呢

        最贵的了。

        一张普通的球票才几十块最差的位置还不到二十块

        陈邦道当然不会收自己的钱,但这份人情并不算轻。

        “行了,你回去吧”

        票被拿去一帮人传着看了,徐爸爸回头一摆手,直接就给打发了。

        这个逼也不知道装成没装成。

        唉

        本来还想着多少得问一句,中午需不需要安顿大家找地方吃顿饭什么的,吃不吃多少得让让不是,现在倒好,倒是省了。

        也罢,功成身退。

        但还没等他拔脚,徐爸爸徐先明又忽然跑过来,一边跑一边从背包里掏东西,掏出来一个大布包,一把塞到徐正华怀里,“淑仪让我给你带的”又跑了。

        四十多岁的人了,比小伙子还欢脱。

        打开一看,两双布鞋,一大摞鞋垫。

        做工精美,针脚细密。

        一看就是大师姐的手工活儿。

        当年师娘有一台缝纫机,但后来很快就不用了,大师姐七八岁的时候偶然发现它,倒是喜欢上了,发展到后来,还喜欢刺绣。

        她喜欢自己做衣服,而徐正华从很小开始,就没穿过买的鞋垫了。

        他有汗脚,超喜欢出汗,到现在只要是待在宿舍、待在家里,也都是穿布鞋。

        大师姐就学了纳鞋底、做鞋垫,专给他做。

        唉。

        单纯说买,可能也不值几个钱,但此时托在手里,却沉甸甸的。

        回去打她呼机,等她把电话打过来,“姐,东西收到了。”

        “我这边可能有点小麻烦,过段时间,你能抽空来帝都这边一趟不”

        “嗯,还是先不告诉你了,反正你肯定能办,我就肯定不行就是了。”

        “姐,我想你了。”

        “嗯,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

        “我觉得这款就挺好看的,买这个吧”

        袁维手指着玻璃柜台下的一款手机,回头看徐正华。

        管玉兰各种催,何建良也各种催,就连安小菁都催,大家都觉得徐正华有必要添置一部手机了,虽然徐正华觉得其实必要性并不大,但是管玉兰一再说,最新款的手机,已经不算太大了,电池也比较耐用了,徐正华才终于决定看一看。

        正好赶上劳动节,老爸又不用陪,给了球票就欢脱地看球去了,徐正华就干脆叫上袁维,大家一起逛逛街。

        于是就逛到了手机柜台前。

        “小姐您眼力真好,这部手机刚上市不久,特别小巧美观,而且拥有短信功能,电池也特别强大,给您拿出来看看吧”

        可不眼力好么,搭眼一看,整个柜台里差不多就它最贵了。

        售价高达1999元

        普通工薪阶层一个月工资了

        看到这个报价的时候,徐正华下意识地就换算一下,这家伙要换成软妹币,可就是一万三四啊关键是有个发短信的功能都值得吹一下了

        说是高配

        拿出来看,倒是果然挺小巧的。

        有点诺基亚1110的意思了。

        实话实说就是,比管玉兰手里正在用的那个上一代机型,是真的缩小了很多,同时也美观了很多。

        “行吧,都有什么颜色”

        “这款机型是一共有三种颜色,黑色,银灰色和象牙白。”

        “那就拿一个黑色,再拿一个象牙白。接受支票吗”

        “呃接受的先生,您是要两个吗”

        “是。”

        “好的先生,请您稍等,我安排人给您拿货,我给您开票。”

        这似乎有点出乎袁维的意料,她赶紧扯了扯徐正华的衣服,小声说:“我不要。不用给我买。”

        笑话,带女孩子逛街,哪有自己吃独食的道理。

        徐正华上辈子最落魄那会儿,也绝不是什么抠门的人。

        尤其是在女孩子面前。

        “给你就拿着,废什么话”

        袁维张了张嘴,似乎仍有些抗拒,但最终,她还是没把不要的话继续说出来。

        东西很快被取来,徐正华掏出支票本,刷刷刷填了支票,递给售货员,让她结账去了,自己则直接打开盒子,正好就是象牙白,于是转手塞进袁维手里,“没问你意见,我觉得你最适合用象牙白,跟你肤色最搭。”

        说完了,他自顾自掏出另一台黑色的。

        东西真的到了手里,袁维拿着上下看看,倒真的是喜欢上了。

        内心只是稍微挣扎了一会儿,她就做出了决定,把手机装回盒子里,说:“我要它实在是没什么用,正好管姐最近一直为你鞍前马后的,我看她那款手机老是电话打着打着就容易没电,要不你送给她吧,这款不是电池更好吗送给她,她肯定特别高兴。”

        徐正华讶异地回头看她。

        事实上,管玉兰刚从我这里赚走了七万块

        真是够她的数了

        普通一个白领,一年下来也就五万点也就十几万,她可是一两个月就从我这里挣走了七万多了

        但是再想想也对,袁维的老爸能家里红旗不倒,还在外头养了女人孩子,又能供自己的女儿读艺术类学校,说要声“妈”就要出来了

        可见,或许不是什么大富之家,但并不太缺钱。

        不是那种没见过钱的孩子。

        很好。

        “成,你不要就给她”

        徐正华随口回答一句,正好柜台小姐姐结了账回来,提醒说可以在这边柜台拿身份证或驾照之类的证件,激活手机里的号码,就把身份证掏出来,办号去了。

        袁维这才悄悄地松了口气。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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