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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 第一百七十二章 截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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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截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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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江大饭店,一楼孔雀厅。

        兰迪抬头望着巨大天井上方的彩绘玻璃和欧式装饰柱,惊讶不已。

        “原来后夏也有这么豪华漂亮的酒店,和跟维也纳王国酒店比也丝毫不差嘛。”

        “兰老弟是头一次来魔市吧魔市可是个消金窟,只要你有钱,什么享受都有。”

        “老大,我也是头回进这里, 你看到门口那个衣冠不整,谢绝入内的牌子了么我以前一直想混进来,从来没成功过。”

        “兰老弟解人急难,来来来,我敬你一杯。”

        “五月的风吹在花上,

        朵朵的花儿吐露芬芳。

        假如呀花儿确有知,

        懂得人海的沧桑。

        它该低下头来哭断了肝肠。”

        “喂喂, 奥斯曼,你傻啦。”

        “那个献唱的明星我看着怎么有点眼熟”

        “那是艺华影业的明星周小红啊, 十一岁就上台表演,现在才十六岁,我和吴四宝看过她好几次演出,不过都没买票。”

        “怪不得,我看过她演的化身姑娘,当时就惊为天人,不过那是部无声电影,没想到嗓子这么好。”

        “原来兰老弟你在海外闯出了这么大的名头,你是剑丘弟子,一定认识瑞元吧知道怎么联系他么”

        “我有他的魔法电话号码,你们为什么要找他呢”

        “不是我要找他,是我这个学生要投他。

        这小子已经在新军当了队长,熊锦帆标统也特别看中他,升管代指日可待,他却不想干了。

        这次剿匪左脚负了伤,熊标统许他回家养伤。伤好了不急归队, 听我说在檀香山拜见过陈总舵主,也要去投天地会。

        陈总舵主年迈, 我建议他投天地会真正的主事瑞元,但没有门路,我就领着他找到魔市来了。

        虽然在青帮碰了壁,碰到兰老弟,这也总算成功了。”

        刘明并不怎么喝酒,只是沾沾唇,听老师说到他,慨然站起,“大丈夫当仗剑拯民于水火,岂顾自己一身之富贵”

        兰迪看着慷慨激昂的刘明,若有所思,“刘队长,你想投瑞元,是想跟着他开基立国,当元勋呢还是为了像你说的拯救老百姓呢”

        “当然是拯救老百姓。”

        “我最近偶然得到了一本册子,我认为你要是想拯救老百姓的话,应该把这本册子看完,再决定去投谁。”

        一本薄薄的册子出现在兰迪手里,缓慢地递到了吴永珊和刘明面前。

        兰迪手端着红茶, 慢慢呷着。二斤已经在打瞌睡,只有三毛还津津有味看着演出,总之啊,这个酒宴已经没人吃饭喝酒了。

        自从拿到了那个薄薄的册子,吴永珊和刘明师徒两个人挤在一起,已经看了一个小时了。

        “瑞元兄,对不起了。天地会已经有了五万子弟,势力雄厚,不差这一个。

        大夏要复兴,一定得靠屠龙术,而不是天地会。这样的英才,我看着实在对脾气,不好意思,老弟我要截胡了。”

        “对了,三毛,奥斯曼哪儿去了”

        三毛回过头,“我一直在认真听歌,没注意啊,一会儿周小红又要出来了。”

        “我看到了,他说去卫生间,我都打了这么长时间盹了,怎么还没回来难道出事了我去找找”

        “不用了,二斤哥,我看到了,那不是可是奥斯曼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兰迪和二斤顺着三毛的手指看去,奥斯曼西装革履,原来的胡子也刮掉了,精神得一塌糊涂。

        手里捧着一束鲜花,站在演出的舞台旁边,一副虔诚的样子盯着舞台。

        “这半个多小时的功夫,奥斯曼换了身衣服,还刮了胡子,买了花,这得多大的劲头”

        “是啊,二斤哥,我就从来没见过他换过那身白袍,原来他也会穿西装的。

        对了,他刚才跟我说,喜欢唱歌的那个周小红。

        白大哥那个渣男怎么泡妞的我没见过,如今白大哥走了,奥斯曼是要继承他在队里的渣男角色了么”

        原来是奥斯曼到了魔市这个大都市,终于开始泡妞了。这是人家的私事,兰迪倒是不便干预。

        而且富豪追求明星这是常态,至少目前没看见奥斯曼同时追好几个,跟亨利家里有老婆,还到处采野花的行为还是有点区别的。

        “正常追女孩子的话,应该算不上渣。不过这年龄差距有点大啊,奥斯曼至少比那个周小红大八到十岁,真是禽兽啊。”

        二斤的话让兰迪感到很惭愧,周小红至少十六了,可可现在还没到十五。

        不过嘛,在老家石兰溪,十五早就嫁人了,而且,再见面,可可就十八了,自己不能算禽兽,是吧

        一只大手拍在了兰迪的肩膀上,“兰兄弟,我不去找瑞元了,我要跟着你干”

        从浦江饭店出来,吴永珊朝兰迪一拱手,“今日碰到兰老弟,如拨云见到了明月。老哥我活了快四十岁,终于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扬了扬手里的薄册子,“我这个教书匠不能跟你闯荡江湖,我要回川渝去,把屠龙术传播开来,刘明就拜托你照顾了。”

        吴校长大笑而去,二斤看向兰迪,“咱们现在去哪儿”

        “我打算回一趟家乡,你们一起去么”

        “回家也不会发生战斗,我就不回去了。这才出来十一个月而已,我还不想家。回家的话,爹娘一定会催婚。”

        “我也不跟老大你回去了,魔市真是个好地方,我要在这里干点儿事业,我准备就住在浦江饭店,开始我的事业。”

        “奥斯曼你明明是想在这里泡妞,连刺杀都不怕了。”

        “这么长时间了,穆斯塔法没准儿已经把我给忘了。”

        “你这叫色胆包天。”

        “我可要跟老大走,不然,青帮的人找上我,没老大在身边我可怕怕。”

        “那二斤你就在魔市陪着奥斯曼,要是有事赶紧打电话,我会紧急支援的。”

        兰迪领了刘明、三毛,回身要走,五六十彪形大汉呼啦啦围了上来,为首的中等身材,面目清秀,直奔兰迪而来。

        “杜老板”

        三毛大惊,噌地就躲到了兰迪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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